护士调职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向拟执业地的注册主管部门提交《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医院公章。
提供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提交1寸彩色相片2张。
向所在医院的护士长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调岗原因。
护士长同意后,在申请单上签字,并传达给护理部。
护理部同意后,将申请转交人事部。
如果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需要向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
在乡镇卫生院和县医院之间调动,需要卫生健康局同意,并由主管副县长签字批准后,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在编护士可以在同系统内调动,如果是调到外地,需要到政府的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并确保社保、医保和档案一起转移,工龄连续计算。
调动过程中应保持诚恳,明确阐述调岗的理由,并突出与想去的科室的契合点。
调动申请应得到领导同意,并取得调入单位的接收意愿。
请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步骤进行操作。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医院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建议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医院人事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