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委托的收费标准通常根据公证事项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所需时间等因素来确定,并且可能因地区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基本的公证委托收费参考标准:
标准收费通常为200元人民币。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浮动。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等证明,收费为10元人民币。
印鉴、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证明,收费为5元人民币。
招标、拍卖、开奖等证明,收费在100至150元人民币之间。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等标的额2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2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收取0.2%;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收取0.1%;5000万元—1亿元部分,收取0.05%;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每件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按受益额比率收费,具体比例依据金额不同而有所变化。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可以按规定减免公证费。
请注意,这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收费可能会根据公证处的具体规定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有所变动。建议在办理公证前咨询当地公证处以获取最准确的收费信息